一、签发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简称C/0)是证明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为我国的证明文件,即
证明有关出口货物是中国天然获得的产品或是在中国经过了主要的及Zui后的制造加工工序的产品,且该制造加工工序使用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的外形、性质、形态或用途产生了实质性的改变,符合《中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中的判定标准。
二、签发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优惠贸易协定项下我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简称优惠原产地证书),是指由国家授权机构签发的、用以证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货物原产于中国境内的文件,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就特定产品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凭证。
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使货物在享受Zui惠国税率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
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种类有:
1、《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目的国: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
2、《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目的国:新加坡;
3、《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目的国:新西兰;
4、《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目的国:秘鲁;
5、《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目的国:中国台湾;
6、《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目的国:哥斯达黎加;
7、其他国家如: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科威特、阿曼、卡塔尔、巴林、澳大利